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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

2012-10-08

各区(县)文明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粤文明委〔20126号)的要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建立公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汕头做出新贡献,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这次教育治理活动重点在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进行,重点开展以下四大行动。

    (一)开展诚信道德教育行动。以守诚实、讲公德为主要内容,以食品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崇尚道德、诚信汕头”为主题,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和“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汕头精神,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崇尚道德、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二举办“十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评选汕头市十大诚信企业,大力宣传推广一批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建设幸福汕头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企业典型。三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市民满意、名副其实的诚信文明示范店,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文明有序、诚信守法、公平交易的商贸环境,打造商业诚信品牌。

(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动。以敬业守信、为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窗口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各行各业开展创文明行业、树文明窗口活动,美化窗口环境,提升窗口服务,评选一批文明窗口。二是开展职业道德文化活动。组织窗口行业以辩论会、演讲会和文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文化活动,引导窗口行业员工养成以敬业守信、优质服务为荣的职业操守。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举办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培训班,进一步改善窗口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窗口服务队伍。   

(三)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行动。以讲文明、守礼仪为主要内容,以公共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公共礼仪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市民公共道德行为规范建设。发动组织广大市民开展“社会公德大讨论”活动,广泛征集市民公共道德行为规范,制订《汕头市市民文明行为公约》,进一步规范市民的公共道德行为,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化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广大中小学生带动家长讲文明、树新风,提升城市公共道德和公共文明水平。三是大力开展公共道德全民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公民道德宣传日”、家庭文化节、企业文化节、民俗文化节、“我们的节日”等载体,大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公共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市民认真践行公民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社会公民。

    (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要围绕诚实缺失、公德失范两个方面,都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向干部职工通报,上报有关部门。二是切实加强管理。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打两建”专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大力进行整治,并将整治结果、成效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看得到明显进展。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要把教育治理活动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社会管理。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舆论各种手段,强化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引导,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公德水平提高。

    三、工作要求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系统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道德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主攻方向。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提出本地、本行业、本部门教育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推进作用和传播作用,大力宣传活动重要意义,推介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报道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要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引导采编人员增强导向意识、牢记传媒责任,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