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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创文不搞“灯下黑”不留“自留地”

2016-06-21

    清拆违建不留余地,“还路于民”没有例外!在连续开展商铺、居民违章搭建清拆的同时,龙湖区一碗水端平,对违章搭建不留“自留地”,专门发出督查通知,要求所有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扫好门前雪”,主动开展违章搭建自查,限期自行整治拆除。6月20日,区机关事务局、汕特建设集团等单位主动组织对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涉及的违章违法建(构)筑物以及其它“六乱”现象进行清拆整治,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一视同仁,违章搭建一律清拆。为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政府公平公正形象,龙湖区明令要求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无房产证、无规划部门许可的违章违法建(构)筑物以及其它“六乱”现象进行全面摸查,并制订详细的拆除或整改计划,对应该拆除的于6月30日前组织力量予以自行整治拆除。为确保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区委区政府将对各单位自查自拆情况开展督查,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后续管理工作。
    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积极开展全面自查,并于6月20日起陆续启动相关清拆整治工作,确保限期全面完成,用实际行动推动“还路于民”全面落实。区机关事务局当天便完成对区财审楼旁约60平方米的摩托车临时停放点进行拆除。汕特建设集团作为区属企业,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主动承担国有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要求集团公司及属下企业积极投身创建文明。“还路于民”专项整治甫一开展,针对所管物业多的特点,其属下企业汕特建龙物业总公司自6月起便主动开始对所属物业涉及违章搭建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组织开展自拆。截至6月19日,已完成龙湖工业区练江南路、小食街的占用步道商铺及车棚的清拆工作,共39处、面积1436平方米。6月20日起将对龙湖工业区E片区,F片区、环碧中区等违建商铺、车棚、工场共35处、约1100平方米进行清拆。清拆完成后,物业总公司要求各区域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和生产单位感受到创文带来的顺畅、有序、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讯员:蔡冬宏、杨坤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