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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出台工作指引 助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2017-03-29


去年下半年,汕头市对一批老旧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在今年3月1日召开的汕头市创文强管工作总结推进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冲刺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今年必须把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推进到镇一级,全市镇级以上农贸市场都要实施改造升级,切实解决这一关系到民生福祉的问题。为推动改造升级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汕头市创文办会同市工商局在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汕头市农贸市场全面改造升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各区(县)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着眼长远、标本兼治、软硬并举”的工作方针和“市场环境整洁、商品摆放有序、食品卫生安全、经营合法规范、服务配套齐全”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心城区、建成区(区县政府所在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实际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并做好验收相关工作。《指引》把全市农贸市场全面改造升级工作硬件建设标准部分分为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农村三类,同时对规章制度、管理架构、场容场貌、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保障机制等软件建设作了明确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引》对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步骤作了明确要求,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年初到六月,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摸查清理,分类改造升级。其中,金平区、龙湖区未改造的农贸市场和其它区(县)建成区(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农贸市场要全面开展改造升级工作,澄海、濠江、潮阳、潮南等区和南澳县同时要抓好一个辖下镇(街道)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示范点的建设。第二阶段从今年七月至十二月,各区(县)要全面开展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同时,每个镇(街道)要抓好一个村居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示范点的建设。第三阶段从二O一八年一月至十二月,各区(县)基本完成辖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


汕头市创文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