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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9-28

各区(县)文明委,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和省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包括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

2、已被省、市文明委评为广东省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的19所学校(名单见附件1),将作为本届汕头市文明校园的入选单位。

3、2016年1月1日以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校园:

1)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追责问责情况。

3)创文强管工作不力,被市创文办点名批评。

4)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不诚信事件。

5)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6)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7)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8)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中有违反师德的行为。

二、评选数量

将评选出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30所(包括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的19所学校)。

三、评选条件

1、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方面重视到位。按照市文明委《汕头市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汕文委〔2017〕28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学校特色,全面部署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2、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能按照全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有关测评要求,在推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3、在落实“门前三包”方面成效明显。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校园环卫保洁工作,校园内外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到位,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4、在先进典型人物培育方面成绩突出。在教学领域和道德领域,培育出一批优秀教师、“最美创文人·最美人民教师”等先进典型人物。

5、在创文志愿服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能根据全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利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课余时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文志愿服务活动,产生了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6、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能将学校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要求和劳动技能培养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校园网络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在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方面成效突出。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文明礼仪、勤俭节约、道德讲堂等主题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8、在创新思路开展创文工作方面成效突出。能按照全市创文强管工作部署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关测评要求,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创设载体,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文明创建资料完备、齐整和规范。

9、在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方面工作到位。能针对省文明办关于《汕头市实地测评存在的问题清单》,迅速行动、对照整改,且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文明校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反对形式主义,推荐的学校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2、坚持优中选优。要严格标准、从严掌握,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学校评选出来,确保文明校园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3、坚持重在实效。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持续深化。

五、评选安排

1、组织推荐。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小学校参评。其中,市教育局推荐8所市直中、小学校参评,金平区推荐18所、龙湖区推荐15所、澄海区推荐12所、濠江区推荐6所、潮阳区推荐12所、潮南区推荐12所、南澳县推荐3所中小学校参评。已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的学校无须推荐。

2、上报材料。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申报学校认真填报《汕头市文明校园申报表》(见附件2),附推荐学校的校园照片(3张以上)及本校文明校园创建情况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收齐,加具审核意见后,于9月30日(星期六)前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倪德钏、王怡婷,联系电话:88290508,邮箱:stscwb@163.com,地址:市海滨路8号市委办公大楼3楼319室)。

3、材料审核。市文明办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召开评审会议,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研究提出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候选名单。

4、媒体公示。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候选名单将在汕头文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

5、命名宣传。市文明委将会对首届汕头市文明校园进行命名通报,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工作。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规范运作,要认真做好择优推荐、资格审核、推荐上报、综合测评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来的文明校园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广泛学习宣传。在评选活动过程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我市文明校园,为文明校园建设营造健康、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附件:1、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名单;

2、汕头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

(共19所)

 

广东省文明校园

汕头市金山中学

汕头市桂花小学

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

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

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汕头市第一中学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汕头市东厦中学

汕头市聿怀中学

汕头市第九中学

龙湖区丹霞小学

龙湖区金阳小学

澄海中学

澄海汇实验小学

达濠华侨中学

潮阳区棉城中学

潮阳一中明光学校

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潮南区六都中学

           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