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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03

各区(县)文明委,市委各部委,市各人民团体,市直和驻汕中直、省直各单位:

汕头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53

 

抄送: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汕头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动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全市农村的全覆盖,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开展课外和校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丰富多彩的德育、艺体、科技等活动中益智养德、健身怡情,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各镇(街)、各校在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时,应充分整合和利用本地各类社会资源,探索应用最切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力求投入少、见效快、质量好、效益高,在全市形成多样化的发展模式。       

(二)公益性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是服务广大农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各类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特色性原则。在坚持共性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各乡村学校少年宫特色发展、打造品牌,在活动项目、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形成百花齐放格局。      

(四)实效性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须贴近农村未成年人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努力实现活动效果的最大化。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建立长效的组织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其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功能     

(一)目标: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满足他们的课外活动需求,实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推动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在中央文明办援建的23个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各区(县)所有镇(涉农街道)都要至少建设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全市农村的全覆盖,各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在2017年9月底之前完成。

(二)功能:为实现上述目标,乡村学校少年宫需具备以下功能:      

1.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少年儿童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是举行少年儿童文体科技活动的重要阵地。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文体活动开展的基地。要通过乡村学校少年宫,向农村未成年人普及科学技术、劳动技术、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开阔他们的眼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培养他们勤动手、善思考、敢创新的良好习惯,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3.城乡教育交流的平台。乡村学校少年宫不仅是农村未成年人教育的阵地,同时也是城区学校的农村教育基地。它可以作为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可以作为城区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的第二课堂。      

4.社会能力培养的实习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性、趣味性、教育性、灵活性很强的活动来实现,在配合学校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5.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文化传播中心和知识信息中心,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联谊活动、亲子活动,营造新农村文化氛围,吸引广大农民参与,以点带面,促进乡风文明。       

四、建设标准       

各镇(涉农街道)挑选一个基础较好、具备一定室内空间的学校,配套各种设备,参照中央文明办的援建标准,建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需具备相对集中的活动区域(各类活动室基本在一幢楼内),配备满足德育活动、课外艺体活动和特色项目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和功能用房。一般乡村学校少年宫需具备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简易足球场、乒乓球室(场),同时具备音乐室(琴房)、舞蹈室、绘画室、书法室、棋艺室、计算机室、科技活动室、节目表演室等功能用房,以及一个或几个特色项目活动室,可同时组织开展5至10个项目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有力推进。为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规划、督导和重大决策。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运作和考评工作。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保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经费采取政府投入、单位自筹和社会资金资助相结合的途径。其中财政投入部分列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参照中央文明办援助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资金投入,今年首期每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资金投入20万元,其中市财政负责10万元,各区(县)财政负责10万元,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中央文明办援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及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对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根据自身实际,牵头相关部门在检查本地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各区(县)尚未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镇(含涉农街道)的数量,抓紧制定本地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实施方案请于5月底前报送市文明办。       

(三)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应坚持内涵发展、质量第一,最关键的是要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各乡村学校少年宫须精心组织好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实行开放式选才,从学校教师、社会专业人士、“五老”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中选择一批思想素质好、有较高社会教育专业素质和有一定特长的人担任辅导员。同时建立一套培训、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提高乡村学校少年宫发展质量,使之越办越好,越办越有吸引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努力争先创优。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不断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打造新品牌。同时,要加强调研总结和媒体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和分享经验,努力扩大影响、放大效应,力争使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