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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及问卷调查相关迎检工作的通知

2017-05-15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

今年是我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之年,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中央文明办将对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城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接暗访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中,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是创文测评工作的重要环节,具有涉及范围广,动态性、反复性强等特点,请各有关责任单位尤其是实地考察涉及的场所、窗口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常抓不懈,全面抓好工作落实。为了做好实地考察及问卷调查的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创建督查工作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5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和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创文办制定了《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考察场所考核标准》),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标准开展实地考察场所、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的督查队伍,按照测评标准,加强日常工作的自查自纠,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和问责机制,发现问题首先在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加以解决。要发挥文明监督员、志愿者、群众代表、曝光台的作用,开展常态性监督活动,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推进各项指标达标升级。市创文办将对实地考察场所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督查暗访,对工作中不主动、不作为、不有效履行职责,造成负面影响与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扎实做好备查资料建档工作

备查资料是对实地考察项目日常工作的记录和补充。测评人员在对考察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的同时,也将对相关的工作资料进行查看。因此,加强对实地考察场所、单位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也是迎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地考察场所、单位的资料建档工作,要按照《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管理建档办法》的要求做好备查资料建档工作。

三、积极做好创文公益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大力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广泛、深入、生动地做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各级机关单位和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围墙等一切阵地和载体做好宣传,层层发动,大造声势。二是启动入户宣传。各级各单位通过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学生与家长“小手拉大手”、社区干部入户宣传发放《文明礼仪手册》等有效方式,大力抓好各种形式的进家入户宣传,宣传文明创建内容,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四、切实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大力消除城市管理的各种违法违规、不文明现象,破除城市管理的盲点、死角,确保难点有突破、问题不反弹、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市的文明创建水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社会文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三无”食品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深入推进互联网、微信、荧屏、声频净化工作,着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传播行为,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汕创文发〔2017〕5号 附件 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日常考核标准(试行).doc


 

 

        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1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