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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8-03-02

各区(县)文明委,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石风景区管理局、汕头海关、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动我市文明旅游工作,在全市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厕所革命”等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推进实施《广东省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行动纲要(2017-2020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贯穿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提升全市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改进创新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组织精干力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联动作用,拿出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常态化做好文明旅游宣传报道,在所属网站和移动终端上进行同步推送。市旅游局要加大对景区景点、旅游企业、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文明旅游宣传的指导力度,在各场所室内显眼位置集中悬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挂图,利用电子屏幕播出文明旅游宣传广告片,在景区景点的售票窗口、检票口、过道及其他游客必经之地装设大尺寸、固定式的文明旅游宣传设施,在景区简介、游客指引、导游地图等宣传品中加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普及率和可视率。汕头海关、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在所属办证大厅、公共文化设施及各类交通工具和站场的显著位置,增加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投放和播放密度,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用好中央和省文明办制作的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结合地方、行业特色,创作刊播接地气、有温度的平面和视频公益广告,在线上线下广泛刊播。

三、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管理全覆盖。以日常教育、游前把关、游中管理三个环节为基础,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管理全覆盖。要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率。要加强旅游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旅游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要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通过柜台告知、短信提醒、公益广告、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要发挥法治的规范约束作用,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使旅游不文明行为受到限制。

四、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和行业服务水平。以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为重点,推动旅游相关行业管理服务转型升级。要将加强文明公厕创建作为文明旅游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以宾馆饭店、景点景区、车站、码头等游客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厕所建设、完善厕所管理、优化厕所服务、提升厕所文化。要注重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强景区管理,缓解节假日旅游拥挤现象,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要保持对旅游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旅游环节建立价格公示平台,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推动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向好。要继续加强领队导游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壮大旅游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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