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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在全省率先提出探索符合实际分类模式 选最难实施街道建示范片区

2020-04-14

本报讯 (记者康洁)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近日,《汕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按照省的工作部署,我市提出率先探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垃圾分类工作模式,争取提前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目标任务。我市将自加压力,落实各区选择一个最难实施的街道开展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到2022年,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了解,《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此基础上,我市自加压力,落实各区选择一个最难实施的街道(金平区大华街道、龙湖区金霞街道、濠江区玉新街道、澄海区澄华街道、潮阳区棉北街道、潮南区峡山街道)开展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并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金平区大华街道、龙湖区金霞街道和濠江区玉新街道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汕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人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为我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组织保障;加快体系建设,从制定分类标准、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建设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源头减量等方面,对加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也提出要求、作出指导;建立长效机制,从落实法治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夯实工作力量等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更好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体系;强化检查督导,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监督机制等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到今年年底,经评定凡是达到“省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的街道,由市财政按每个街道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据悉,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在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科学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系统建设。

  我市在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基础上,将启动新一轮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科学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