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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汕头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020-10-22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20日上午在京举行,大会宣读了关于命名411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决定,并向受到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奖。记者获悉,汕头市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汕头黑牛资本管理合伙企业董事长林秀浩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称号,标志着汕头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汕头市是祖国东南沿海的海防前哨,素有“闽粤咽喉”之称,历史上是大规模作战的前沿阵地和支前保障基地,素来有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在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中,检查组对“汕头军民共同参与、军地互办实事、双向服务支持、深度融合发展的双拥工作新局面和军政军民关系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给予了充分肯定。


汕头市各级党政领导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市、区(县)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双拥运行机制;广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全市建立国防教育基地33个,接受国防教育人员近百万人次,军训学生25.7万人次;树立了一批爱国拥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如“八一勋章”“人民英雄”荣誉称号获得者麦贤得,“全军先进基层单位和全军红旗团支部”南澎岛海防连和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余金华等全国先进典型。


汕头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为驻汕部队解决“三后”问题。大力推进阳光安置,努力解决退役军人“后路”问题。2016至2019年,共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560名,其中安置在公务员岗位(含参公单位)占94.64%,特别是2019年,共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23名,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占98.4%。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努力解决退役军人“后代”问题。我市出台《汕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提出军人子女享受学费减免、就近就便入学、招生考试加分等优待措施,4年来,我市各级教育部门优先照顾安排驻汕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1348名。全力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努力解决退役军人“后院”问题。今年,我市出台《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保障汕头市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待政策的落实,提高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据统计,4年来共3253人次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约3658.8万元。同时,大力支持驻地部队建设和加大拥军支前保障,4年来,全市投入资金6.18亿元,减免税费2791万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0多个,帮助部队解决军事训练、战备执勤、后勤保障等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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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汕部队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4年来共出动官兵7万余人次、车辆机械9685台次,支持地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47个,抢救受灾群众6537人,为地方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投入地方开展扶贫济困资金1251.07万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刚发生的时候,汕头市紧急为驻汕部队调配5万个口罩,保障部队防控所需。驻汕部队把好市区防“疫”入口“第一道防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社会化拥军一直是汕头双拥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2015年7月,我市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近年来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双百拥军行”和“双拥在基层”活动;开展一系列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着力解决军地适婚单身男女青年的婚恋问题;建立“关爱军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常态化机制,发动热心企业家慰问部队官兵,向现役和退役军人特困家庭发放救(资)助金和助学金。积极开展文化拥军、法律拥军等活动,活跃部队官兵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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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汕头日报
汕头融媒记者:周敏  编辑:珩  昕
图片来源: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