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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文明交通】汕头交警的“以案说法”交通安全宣传,今天走进了这所百年老校

2021-04-13

4月12日一大早,金平区小公园街道金福社区的孩子们背着书包从家里出来,朝着离家不远的五福路小学走去,开始了新一周的学习生活。跟往常不同的是今天跟他们一起走进校门的还有3位交警警官由共青团金平区委、区少工委和汕头市五福路小学联合举办的“交通文明进校园”宣传活动,借助周一升旗仪式后的校会时间,为全校800多名师生带去了一场直抵心扉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担任主讲人的是交警金平大队副大队长吴建春,这位具有丰富的交通管理工作经验、多年来活跃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第一线的老警官,结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和发生在本地的交通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步行、骑自行车、乘坐机动车等各种日常出行方式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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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或者道路最右侧1.2米内,不能打闹玩耍乱跑,横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要警醒”,千万别跟机动车争道抢道;骑自行车时应走非机动车道,不能逆向行驶和载人,转弯时要注意观察各方向来车并挥手示意,切忌突然猛拐;乘坐摩托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能侧坐或反坐;乘坐小汽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头部和手部绝对不能伸出窗外,尽量别在车里吃东西,在路旁停车时要从右侧打开车门下车并从车后通过……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知识,其实都是关乎生命安全的“大件事”,在吴警官形象生动的讲解中走进了同学们的记忆里。



吴警官在宣讲时,针对小学生的实际强调了3个“12岁”,即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乘坐摩托车或者坐在小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现在你们绝大多数人还不满12周岁,讲骑车和坐车注意事项是提前打‘预防针’,请同学们和家长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他同时提醒大家平时上路时牢记“不当低头族”“远离大货车”,知危险会避险。


交警金平大队民警在活动中,还向五福路小学赠送了一批广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路路上学“探险”记》和交通安全宣传“福袋”,保证人手一份,并希望同学们“以小手牵大手”,与家长一起学习、共同遵章守法,确保平安出行。



五福路小学是创建于1910年的一所“百年老校”,其体育和艺术特色突出,近年来在国际和全国性跳水比赛的金牌榜上多次出现该校跳水队员的名字,学校管乐队曾在中央电视台报道中亮相,乒乓球和棋类项目也是该校的强项。


我们学校地处老城区,道路状况比较复杂,学生上下学大部分是步行,家长接送占比反而不高。针对学生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特点,学校一向重视开展安全教育,经常利用校会、班会、校园广播和每个午次最后一节课时间宣传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安全等知识。小学生注意力比较短暂,安全知识需要反复宣传来强化,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今天公安交警同志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非常有意义,而且由交警来讲效果更好,更有利于加深同学们的印象。——五福路小学校长 陈文升 





    
转载 | 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