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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培训班

2021-11-12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在深圳、成都举办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的工作部署,11月9—11日,我市举办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并邀请省文明办专家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特别是做好网上申报资料作专题培训。全市6个区及32家单位分7批参加培训班。龙湖区及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作交流发言,分享创建工作经验。

开班仪式上,市文明办负责同志传达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二要高扬旗帜、把握根本;三要总结经验、面向未来;四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五要保持常态、持续用力。

省文明办专家全面细致解读了《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讲解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应把握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重点阐释了测评中的关键点位、关键要素、关键环节,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培训班上,省文明办专家还对全市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指导。

在结束仪式上,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对各参训单位做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报资料第一责任人”制度,主要领导亲抓网报资料工作,督促进度。二是要正视存在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分管领导亲抓协调,解决问题。三要狠抓具体落实,形成强大合力,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确保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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