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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文明办致全体市民的倡议书

2012-10-10

来源:汕头日报 时间:2012/3/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当春风吹绿大地的时候,我们总会想起一个不朽的名字——雷锋!1963年的今天,毛泽东同志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发出了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的伟大号召。尽管几十年过去了,尽管时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迁,但雷锋精神依然是人们心中一座不朽的丰碑!
2011年,汕头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今年,汕头市即将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对全市市民提出更高的素质和道德要求。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是感动人心、温暖社会、彰显城市精神的一项文明工程。为此,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让我们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做到关爱社会、勇担责任,遵守公德、文明礼貌,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携手共建文明汕头!
让我们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做到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关爱老人、传递温情,关爱弱小、奉献爱心,携手共建爱心汕头!
让我们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做到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爱绿植绿、保护生态,勤俭节约、珍惜资源,携手共建绿色汕头!
市民朋友们,我们生活在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时代,生活在一个自然条件优越、风光秀美的城市。您每天的行为,都事关我们的环境,事关我们城市的形象。让我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
让雷锋精神激扬每个人心中蕴藏的美好思想品德,焕发我们建设文明风尚的巨大热情!
让雷锋精神成为家庭文明、企业文明、单位文明乃至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引领我们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汕头的重要精神力量!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