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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在我心、礼仪伴我行”——汕头市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诗歌创作大赛活动启事

2012-10-10

今年,我市将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讲文明、懂礼仪、重实践的良好生活习惯,带动广大家长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切实提高全民文明素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汕头都市报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举办“文明在我心、礼仪伴我行”——汕头市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诗歌创作大赛活动。从4月至8月,主办单位将在《汕头都市报》开设专栏择优刊登诗歌作品,活动结束后将评出优秀获奖作品。

 作品要求如下:
 一、主题:文明在我心、礼仪伴我行。
 二、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含中专学校学生)。
 三、体裁要求:题目自定,以现代抒情诗、叙事诗、散文诗为主,抒情诗40行以内,叙事诗120行以内,散文诗500字以内。
 四、内容要求:抒情诗、散文诗以抒发学习文明礼仪、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幸福汕头的思想感情为主;叙事诗以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讲文明、树新风故事为主,特别是孩子帮助家长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的故事。诗歌要求情感真挚、诗句优美、朗朗上口,要具有较强的节奏感、韵律感,适合朗诵,内容紧扣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的主线。
 五、投稿方式: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文明礼仪诗歌创作大赛”,投稿地址:汕头市金新北路《汕头都市报》编辑部。网上投稿请在稿件右上角注明“文明礼仪诗歌创作大赛”。邮箱:LCH07@126.com
 六、奖励方法:大赛设一等奖2名,每名奖励800元购书券;二等奖5名,每名奖励600元购书券;三等奖10名,每名奖励400元购书券;优秀奖50名,每名奖励购书券200元。获奖名单在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并从中挑选部分作品参加“文明在我心、礼仪伴我行”——汕头市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诗歌朗诵会。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文明办 汕头都市报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