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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创文我见证” | 汕头市中小学生征文大赛启事

2018-05-11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关于加强书香校园建设的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培养青年学生养成“爱学习、好读书”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参与文明创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市文明委拟在全市中小学生中举办“汕头创文我见证”——汕头市中小学生征文大赛,热烈欢迎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赛主题:汕头创文我见证


二、大赛时间:2018年5月9日至6月30日


三、主办单位: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教育局


五、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


六、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围绕“汕头创文我见证”这一主题,以记叙文的形式,介绍汕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城市面貌、人居环境以及社会风尚等方面发生的变化,既可抒发自己作为城市家园主人翁的自豪感以及对家乡开展创文强管、开启振兴发展之路的由衷赞美和所思所想,也可记述自身参与志愿服务助力汕头创文的活动,更可叙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汕头创文中得到弘扬和践行的好做法、好风尚,等等,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语言生动,思想积极,体现正能量。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七、参赛方式:参赛作品须在内文注明作者姓名、年级、学校、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指导老师;参赛学生以所在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后发至市文明办邮箱:stscwb318@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汕头创文我见证’汕头市中小学生征文大赛”,联系人:郑伟英,联系电话:88276923。


八、奖励方法:7月份,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50名,并颁发奖品和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媒体公布。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