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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9-07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创文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层次,市创文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社区、涵养文明风尚、建设优美环境为重点,通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评选,进一步促进社区文明创建水平的不断提升,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朝纵深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层次,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把汕头打造成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各区(县)创文办

市创文办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等。

三、评选项目

(一)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

(二)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

四、评选范围

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

五、评选标准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广东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以及《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创建标准》的标准和要求,研究细化物业管理小区的指标内容、分值设置、测评方法等,制定《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六、评选办法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2018年8月—9月)

(一)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推荐候选小区参评;市创文办在全市各新闻媒体以及汕头文明网、“ST文明汕头”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刊发活动启事,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实名推荐住宅小区参评。

(二)组织推荐。由各区(县)创文办、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市创文办(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主楼330室,联系电话:88291190,传真:88450930),电子版报送至邮箱:stswmb330@126.com。推荐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①《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申报表》(附件2);②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③按照《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分标准》,将有关文件资料和图片汇编成册。

2.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①《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报送表》(附件3); ②2000字左右的情况说明材料;③将有关文件资料和图片汇编成册。

(三)社会推荐。市民群众可将推荐参评的住宅小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文字介绍和图片的形式发到市创文办邮箱(stswmb330@126.com),并注明小区参评项目和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主办单位将严格保密举荐者个人信息。

(四)暗访筛选。在组织推荐及社会推荐的同时,市创文办组织督查人员根据《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分标准》,对全市的城市建成区所有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暗访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全市物业管理小区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中筛选出候选小区,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第二阶段:综合评审(10月—11月)

(一)组织初审。各区(县)创文办整理汇总推荐的候选小区名单,组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对推荐小区进行检查审核,汇同区县一级城管、房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统一上报市创文办。市民群众推荐参评的住宅小区,由市创文办组织初审,把反映较集中、情况较典型的住宅小区列为候选小区。经市创文办组织暗访督查筛选出来的候选小区则直接进入评选程序。

(二)网络投票。制作网络投票系统,将物业管理最佳小区、最差小区候选名单在“ST文明汕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议。

(三)综合评议。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综合资料审核、暗访督查、网络投票等有关情况,对候选小区进行综合评议,最终评选出第三届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最差小区。

第三阶段:命名宣传(12月)

(一)命名通报。对评选出的第三届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最差小区进行命名通报。

(二)宣传推广。组织全市各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推广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七、奖惩办法

(一)对评出的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由主办单位统一进行表彰并授牌。

(二)对评出的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依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物业管理企业做出资质、资信不予认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物业项目招标中给予限制等处分。

(三)对评出的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市创文办将组织定期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称号;对评出的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如整改措施落实、管理到位、效果明显的,则予以摘牌。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是提升城市物业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于深化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物业管理最差小区的报送工作,对于本次未报送物业管理最差小区的,市创文办将通过实地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如发现确有物业管理差的小区,将视检查情况对相关区县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区县特别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辖内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自查工作,推动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全市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发动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烈的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推广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的优秀管理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同时要加大力度曝光物业管理最差小区,推动物业小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区县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操作,对所推荐申报的候选小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推选小区的情况真实可靠、令人信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在申报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 1.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分标准;

          2.汕头市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申报表;

3.汕头市物业管理最差小区报送表。


             关于开展第三届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下载


 


              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