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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的通知

2019-11-26



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和驻汕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

2、已获得市级以上道德荣誉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与汕头好人评选。

二、推荐渠道

1、请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以及市各单位认真做好所辖地区和本系统、本单位的汕头好人推荐工作。

2、请本市各新闻单位根据所掌握的采访线索和报道内容,积极向市文明办推荐先进典型。

三、报送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文明办要对被推荐人进行摸底考察、审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案底的人员参评。

2、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既要有生动感人的故事,又要有准确的数据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含混不清、夸大其词,必须突出主题、表述清晰、格式规范。

3、推荐的汕头好人各类人选的主要事迹要以近两年为主,其中,见义勇为类人选推荐时限原则上要在主要事迹发生半年内。

4、文字材料包括:汕头好人推荐表(事迹简述300字内,推荐单位盖章,附电子版,见附件1);事迹介绍(事迹务必详实,字数不少于2000字,附电子版);图片材料(3张以上相片,其中包含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视频资料(反映先进事迹的原始素材,时长不少于10分钟)。

5、请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汕头好人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125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地址:市红领巾路162楼市创文办资料组)。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从汕头文明网(网址:http://www.stwmw.com.cn)下载。

报送邮箱:stswmb330@126.com (邮件请注明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材料报送)。

市文明办联系人:赖淑英,电话:8277265688437447,传真:88437447

四、成果利用

市创文办明年将对各区及市直单位的创文工作进行考核,“汕头好人”的评审情况将计入考核成绩。

 

附件: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推荐表、汇总表下载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