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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3-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宣传部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在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接受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用讲政治、守规矩的态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成立以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委宣传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分类,分别成立党建和干部工作、机关事务和管理工作、内外宣传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文化和资产管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6个整改工作小组,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各个业务科室和责任人。

(三)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召开市委宣传部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明确具体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等。

(四)强化督查督办,狠抓整改落实。阶段来,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15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11场部务会,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同时组织开展16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挂图作战,督促重点难点工作整改,确保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巡察整改

市委宣传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意见,抓住关键问题,紧盯薄弱环节,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针对“2019年部长会和部工作会,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020年以来,市委宣传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市委宣传部一切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针对“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印发实施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确保学习全面系统,充分掌握和运用好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完善制度、规范学习等方面加强整改,坚持目的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根据市委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学习要求,已制定《2021年下半年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三)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学习贯彻方面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同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二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宣传部、省委宣传部有关会议精神,统筹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对外宣介,推动讲话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5月15日召开部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内容;8月6日召开部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四)针对“推动理论研究阐释成效不明显,精品理论成果不多”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我市理论社科研究机构的阵地作用,推动各类社科项目研究,加强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切实抓好理论研究阐释。二是每年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成果评选活动,激发广大理论工作者积极性,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三是每年在《汕头日报》《汕头社科》等出版物推出优秀理论文章不少于20篇,并争取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四是积极推荐选送优秀理论成果参与国家级、省级各类评选活动,力争更多优秀理论成果获评获奖。2021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学百年党史 悟思想伟力”理论文章征集活动,评出27篇优秀作品;6月18日组织举办“论百年伟业 谈思想伟力”理论研讨会;7月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撰写理论文章;8月10日召开社科研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今年以来,在汕头日报“理论与实践”版共刊登理论文章96篇,在全国各类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8篇,获国家级奖项3篇。

(五)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城市形象宣传站位不高”的问题。

一是围绕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等重大主题,建立了内容和门类较为完备的媒体图片素材库,并将持续对媒体图片素材库进行更新。二是对农民丰收节、汕头亚青会、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进行了部署。三是强化央媒对汕头主题外宣的关注和支持,配合完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英语环球节目中心《美丽中国:自然》节目组以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欧拉中心意大利语部与意大利国家电视台联合拍摄《趣·中国》汕头行节目的拍摄工作。四是做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晚会落地汕头的相关工作,晚会于9月23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1、CCTV-17播出,全网视频播放量破2亿,相关话题总阅读量破31.2亿,全平台热搜热榜45个,融媒体预热直播607.7万,超100家媒体争相报道,全网300余篇稿件发布,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展示汕头城市形象。

(六)针对“创文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提升考评督查质效。近期已完成第七轮镇街考核评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河湖水体、重点路段环境卫生专项暗访督查行动,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指标落实;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精准把握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组织对全市实地考察点位开展对标创建督查,择优确定先进示范点;开展“i汕头志愿者之家”小程序实操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高效开展。二是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渠道,扎实办好各类群众投诉件,广泛听取民声民意;以“i汕头志愿者之家”为抓手,发动更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交通、反对浪费等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加大文明风尚培育力度;加大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崇尚文明的社会氛围。加大县级文明村镇评选授牌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创建工作,实现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全市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协助基层加强市容整治等城市管理基础性工作。四是定期召开创文工作推进会,强化考核评比结果运用,分析阶段性问题短板,推动各项工作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建立健全督检考机制和创文联络员制度,推动形成畅通、高效的创建工作沟通渠道。

(七)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汕头市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送审稿),高标准谋划。二是于5月14日印发《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下达专项资金,加强我市公共文化队伍和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建设,重点用于加强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公共图书馆提升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硕士研究生充实公共文化队伍;2021年举办汕头文化大讲堂公益性讲座36场;实施粤书吧类新型阅读空间推广项目,澄海科隆千树园粤书吧建成开放。四是推进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建设,潮汕华侨博物馆、潮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汕头美术馆布展完成;汕头亚青会场馆已全面完工。五是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育活化力度,7月1日,小公园开埠区中山纪念亭历史文化街区和西堤历史文化街区被公布为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八)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对照有关规定对现有的出国(境)管理规定进行完善,全体干部职工签署《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对个人持有的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承诺如实上报,否则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对部全体干部职工的出国(境)证件进行收缴。截至目前,市委宣传部和部直属事业单位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干部职工持有的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已全部上交,由部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封存保管。五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出国(境)报批和报备制度。

(九)针对“对党员干部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已于近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心得交流会,结合全体党员同志、干部职工学习党史的心得体会,由党支部书记对所在支部党员同志进行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各支部党员思想动态、生活情况。二是部组织人事部门在对拟调入干部进行考察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要求调出单位出具政治审查材料。三是7月29日,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严格党员管理监督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十)针对“一些制度制订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2021年开始执行追加支出预算均经部务会审议的程序,2021年的支出预算和追加预算均呈部务会审议。二是对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于7月30日经部务会审议同意印发实施,明确年度支出预算申报和追加支出预算申报应通过部务会审议通过,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将年度支出预算申报和追加支出预算申报列入部务会议事内容。

(十一)针对“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未能根绝”的问题。

一是针对指出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部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教育,各科室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不良工作作风。三是部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建立长效机制,对机关存在的不良作风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针对“文化企业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约谈会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6月3日、6月20日、7月29日、9月17日、10月11日,市委宣传部先后发函至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项目单位及其推荐单位、主管单位,责令整改;7月29日、10月8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汕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巡察反馈问题约谈会,对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督办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制订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自2021年开始,严格会计核算,做到制单、审核、审批全流程把控,如实全面反映收支情况。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使用,杜绝挪用资金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2009年以来挂存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厘清挂存原因。目前挂存资金额度已核销,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预算合理,专款专用。三是制定执行《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积极成效。四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对拨给本级预算单位的业务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执行。五是严格委托业务费支出手续,规范验收审核程序,明确规定各科室的业务开支需有2人以上签名确认验收审核程序。研究制订《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并经9月17日部务会审议通过,已印发并报市委办公室备案。六是严格规范财务记账手续,对于不同类别事项分科目、分条款记账,不随意合并账目,分事分凭证记账,确保账目清晰。七是印发相关的制度和报销流程并组织学习,提升各科室业务人员对报销程序的掌握和应用,从严把控,把好财务凭证审核关,对于报销附件不全依据不足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入账单据严格把控,报账单据必须是正规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其他不合规单据一律不予接收。八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针对“培训工作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预决算制度,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经费审核安排,加强对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各科室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开始,做好业务的提前谋划,科学编制预算,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的业务活动支出,一律不予安排。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科室制定的培训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节约,缩减一切不必要开支,规范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方案报机关纪委备案,机关纪委加强对外出培训工作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培训相关规定,各主办科室需合理合规制定培训方案,严格培训报销附件的审核,所有培训必须有事前报批的方案和培训期间的签到表等原始资料,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十五)针对“公务接待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预决算制度,2021年开始,做好业务的提前谋划,科学编制预算,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的业务活动支出,一律不予安排。二是印发相关制度和报销流程,公务接待必须附接待公函、接待对象、公务接待审批表、发票及行程内容等相关财务凭证,并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从严把控,把好财务凭证审核关,对于报销附件不全、依据不足的,一律不予报销,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制度规定报销,自2021年起,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住宿费用由来访人员回原单位凭据报销。组织各科室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的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从严把控,把好审核关,确保合法合规。

(十六)针对“文艺活动服务外包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财经纪律,防控廉政风险。二是科学精细编制文艺活动预算,严格预算编制环节管理,提升文艺活动预算工作规范性、科学性,2021年起,我部文艺活动各项预算编制环节均细化。三是加强文艺活动服务承办单位监督管理和经费使用跟踪,在采购服务和合同签订环节杜绝企业违规转包行为,切实加强文艺活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能。四是建立违规文化企业“黑名单”制度,杜绝与列入“黑名单”的文化企业开展业务往来。五是已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

(十七)针对“决策制度制订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结合市委宣传部工作实际,对《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先后在7月14日和7月29日进行了两次征求意见,逐条研究修订后,经7月30日部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并于8月17日报市委办公室备案。二是研究制订《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议事规则》,于8月20日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并于9月16日报市委办公室备案。

(十八)针对“部务会讨论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020年以来,部机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由部务会讨论决定,并长期坚持。

(十九)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个别决策过程记录简单未能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一是已通过《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作明确规定。二是2020年以来,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如实、详尽、全面记录每次部务会参会人员民主决策过程,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详细,班子成员表态发言记录清晰、详细、完整,班子成员表决和决议结果可追溯。三是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工作培训,提高相关业务水平。

(二十)针对“会议决定事项未按规定编发会议纪要”的问题。

一是确保每次部务会会议之后及时整理会议精神,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确保会议决定事项落到实处。二是立行立改,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编发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备忘录26期,2021年3月开始编发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纪要,已编发部务会会议纪要43期、部长办公会议纪要11期。

(二十一)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合规,纪实材料完整。二是严格执行中组部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有关规定,召开部务会讨论干部人事问题。三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进行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的纪实材料已整理完善。

(二十二)针对“干部人事档案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已对干部档案进行清理,列出问题清单,进行逐个整改,逐个销号。二是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学习,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二十三)针对“部分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0年上半年以来,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已规范化,近期各党支部也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及时报送每季度学习计划。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对我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2021年9月2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党务专家对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讲解“三会一课”知识、讲述如何做好会议记录、如何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如何规范发展党员等。四是关于市委宣传部党总支委员会的撤销问题,机关党委已于2020年2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市委宣传部党总支委员会。

(二十四)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各支部确保会议记录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和增补委员。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纳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清单,已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

(二十五)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纳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清单,已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进行学习。三是在8月5日部务会和7月29日机关党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四是针对指出的党员教育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五是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监督职责,已对2021年1至6月份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十六)针对“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已印发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清单,将整理好的清单发至各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学习。二是已对我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9月2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党务专家对我部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工作培训。三是已制定《党员会议学习议题表》《支委会学习议题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台账》《领导干部上党课台账》并发到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也将上半年的情况汇总上报。四是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已对2021年1至6月份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五是部务会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和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工作专题汇报,7月20日,部务会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专题汇报;8月5日,部务会听取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工作专题汇报。

三、持续抓严抓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下来,市委宣传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实际行动,突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再接再厉,推动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定位,夯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立足政治机关性质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夯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强化政治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

二是持续自纠自查,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对需要长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部署的问题,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做到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深化问题意识,在已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自纠自查,做到即知即改、即行即改,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此类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抓班子带队伍、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

三是推进建章立制,确保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着力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把本次巡察整改成果切实体现在推动我市宣传文化发展工作上来。坚持改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完善健全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拿出硬招实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437315;邮政信箱: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市委一号楼3楼329;邮政编码:515036。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22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