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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四大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03-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广东省精神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及《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省文明委部署的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围绕“一个目标”,狠抓“两大根本任务”,实施“四大提升工程”,打造“六批示范典型”,抓好“十六项重点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深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城乡环境和城市气质的全面提升,为汕头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以显著的文明创建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个目标: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两大根本任务: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四大提升工程:即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乡村精神风貌提升工程、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工程、道德风尚培育提升工程;

六批示范典型:即文明示范市场、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村、文明实践特色所(站)、文明交通试点示范区、规范停车示范街道(镇);

十六项重点工作:即推进市容环境整治等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一系列重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今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化推进年”,测评分数在本轮创建周期中占比25%,因此务必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深化推进,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城乡环境品质进一步优化,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拓展,加快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三、基本原则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优先解决环卫保洁不到位、交通秩序不规范、城市管理水平不够精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让创建成果更多惠及群众,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工作措施,不搞“一刀切”,同时,统筹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推动资源资金向农村基层倾斜,注重历史文脉的保护传承,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和乡村特色风貌。

——坚持示范引领、凸显亮点。在全域创建基础上,注重培育创建亮点、挖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高标准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文明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提升全域文明创建水平。

——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发挥市级文明创建专项资金正向激励作用,将文明创建督查考评结果和各地各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及时通报表扬文明创建先进典型,严肃处理在文明创建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奖优罚劣、压实责任、激励担当,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城市环境质量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为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抓好“四个推进”。

1.推进市容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城区文明形象。聚焦市民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针对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和农贸市场、大型商业体、交通场站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垃圾落地、乱堆杂物、广告破损、空中飞线、占道经营、违停乱放等现象,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加大文明社区(小区)创建力度,在全市打造6个市级文明示范社区,每个区打造2个区级文明示范社区,切实引领提升社区(小区)文明创建水平。发挥市容环境秩序整治网格化机制作用,加大对步道、绿道、绿化、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提高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建筑围挡巡查管理,确保“6个100%”落实到位。

2.推进环卫保洁监管,打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健全环卫作业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全覆盖配置、全覆盖保洁、全覆盖监管”要求,扎实解决环卫保洁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全市环卫保洁整体水平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3.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在已完成改造的144个城镇老旧小区基础上,继续加强统筹推进力度,对纳入2022年改造计划的182个城镇老旧小区全面实施改造,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完善小区及周边精细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居住社区。

4.推进环境品质提升,持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抓住筹办亚青会有利契机,加快90个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建设,统筹实施“水、路、电、网”等一批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补齐市政设施建设短板,全面开展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一点一策”对中心城区67个积水点开展综合整治,多措并举消除“易涝积水点”顽疾。加快升级改造已列入计划的14个农贸市场,力争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开展文明示范市场建设,在全市打造6个市级文明示范市场,每个区打造2个区级文明示范市场,带动提升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

(二)实施农村精神风貌提升工程

没有乡村的文明,就没有城市的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精神风貌,重点抓好“四个载体”。

1.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将文明村镇创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省、市部署推动的“九大攻坚行动”,结合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以深化“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为抓手,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风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动农村面貌整体提升,确保2022年底全市6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宜居村、28个村庄建成特色精品村,各区(县)建成2条以上美丽乡村风貌带,60%以上村镇创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在此基础上,计划在全市打造6个市级文明示范村,每个区重点打造2个区级文明示范村,作为乡村文明创建标兵,确保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以文明实践阵地为载体,引导群众实现自我提升。深入推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在深化14个镇级文明实践示范所和204个村级文明实践示范站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打造一批文明实践示范所(站),每个区(县)各打造1至2个示范所,每个镇街各打造2个示范站。此外,为进一步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开展文明实践特色所(站)建设,引导各区(县)充分挖掘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提升工作,打造一批以红色文化、绿色生态、社区治理、侨乡文化等为主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特色所(站),每个区精心打造1个文明实践特色所和1个文明实践特色站,形成“一所一品牌”“一站一特色”,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面向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全市各文明实践所(站)每年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不少于40场。用好“i汕头志愿者之家”平台,不断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点单、派单、接单、评单”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3.以移风易俗工作为载体,营造农村文明生活风尚。制订《汕头市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方案》,指导基层打造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的美丽文明乡村。发挥党建带动作用,将移风易俗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落实县、镇、村三级书记联动抓,党员干部带头做,“带”出乡村文明合力。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依托基层各类阵地平台,广泛开展村规民约宣传,“引”出群众文明意识。发挥活动培育作用,采取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培”出乡村文明风气。发挥制度强化作用,推广运用“积分制”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积”出乡村文明厚度。

4.以乡村“复兴少年宫”为载体,丰富农村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深化22所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总结示范经验,加大资金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推动6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升级为乡村“复兴少年宫”,推动乡村“复兴少年宫”在全市各镇(街道)全覆盖。依托乡村“复兴少年宫”,积极培育乡土资源和特色文化,精心设计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项目,丰富农村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

(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交通秩序一直是制约我市文明创建水平的突出短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较真碰硬、精准发力,重点做到“四个加强”。

1.加强重点区域精细管理,探索长效治理机制。精心打造实地考察测评点位中的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科学统筹资源力量,落实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突出整治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未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等不文明交通违章行为。以濠江区作为文明交通试点示范区,突出电动车、摩托车、泥头车等重点对象及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整治,在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上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措施,打造通行有序、治理高效、群众满意的文明交通示范区。

2.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治理无序停放乱象。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服务商的考核监督,继续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配额管理、一车一码、违规封号等措施,加大日常巡查执法,统筹志愿服务力量,多措并举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3.加强公共交通质量管理,提升群众出行便利。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加强企业经营线路及车辆动态管理;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一批公交线路,加密线路服务班次,开展出租车“学雷锋”志愿服务车队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

4.加强停车泊位机制管理,解决群众停车难题。进一步做好公共停车泊位的挖潜工作,以提高车位供应量和周转率为目的,在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科学增设一批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加快探索停车泊位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机制建设,逐步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开展规范停车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每个区确定1个街道(镇)作为试点,在推进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管理等方面打造一批示范点,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开展道德风尚培育提升工程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培育社会道德风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久久为功的一项软件工程。培育良好道德风尚,重点要做到“四个加大”。

1.加大楷模培树力度,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发动社会各行各业挖掘身边先进事迹、推选“身边好人”,选树一批汕头市道德模范、“汕头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等,争取推荐更多先进典型获评省级以上先进道德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办好身边好人现场交流、道德模范宣讲等系列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落实礼遇帮扶政策,在全社会倡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广泛开展“潮人好家风”系列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选命名一批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文明家庭新风尚。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尤其是窗口行业中推选命名一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2.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聚焦迎接宣传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主要公园广场为重点,集中规划布设提升一批公益广告及大型景观宣传,为文明创建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同时统筹线上线下阵地资源,搭建全媒体矩阵,大力宣传汕头文明创建的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不断扩大覆盖面影响力,以立体宣传矩阵营造文明创建强大声势。

3.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培育文明行为习惯。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加大《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线上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条例》中14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落实各牵头部门明确处罚标准,加大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加大文明礼仪、市民文明公约宣传,促进市民群众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4.加大德育工作力度,落实育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按照“六个好”的标准,开展文明校园全覆盖测评及第四届汕头市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在全市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活动,深化“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网络沉迷主题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四大提升工程”“十六项重点工作”,抓好“六批示范典型”培育推选,主动抓好实地考察点位打造及网上申报资料报送,做到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统筹结合,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党政“一把手”要靠前指挥,统筹资源力量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稳定市、区两级创建工作队伍,保证足够力量承担文明创建各项任务,并以业务骨干为重点,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强化创建队伍业务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注重发挥市级文明创建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和保障作用,在解决创建短板、打造创建亮点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全市创建工作水平。健全联创共建机制,主动对接结对帮建的深圳市、佛山市,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争取获得更多指导和支持,同时整合市直单位挂钩帮扶街道(镇)力量,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加强协同联动,以先进带后进,针对文明创建长效管理中的问题、顽疾,帮助查找问题、整改问题,形成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创。健全媒体曝光机制,针对创建后进单位、重点难点问题及民生事项,加大跟踪曝光,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整改落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任务分工表(附件1),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市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推动作用,特别是充分运用测评考核办法(附件2),加强对任务进展的跟踪督促,统筹做好实地考察、网上申报资料等重点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取得实效。南澳县要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协同推进全域创建,打造示范典型相关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参照执行,并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附件:1.2022年汕头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大提升工程”任务分工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汕头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大提升工程”任务分工表.docx